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烽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营子镇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906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12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烽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营子镇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营子镇端正沟梁村、中三家镇国家沟村(喀左县圣域石料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烽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国策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营子镇端正沟梁村、中三家镇国家沟村(喀左县圣域石料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2044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6.2万元。本项目总装机容量25MW,共安装5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年上网量为7132.5万kW/h,折合满容量运行小时数为2853h。建设66kV升压站1座,占地面积3000m2。设置3回10kV集电架空线路,连接5台风机,最终接入66kV升压站的10kV开关柜,经过站内主变压器升压至66kV,再由升压站送出。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车流量。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环境影响主施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加强车辆管理,夜间不施工。运营期主要为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600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尽量就地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专门设置的垃圾箱中,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上述物质均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生态:合理规划和设计,使项目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水土保持的植物措施,对占地范围实施绿化恢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