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6-06-16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00吨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00吨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建设项目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厂区正西方向新征土地36196m2,新建1条年产7000t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硝酸铵(硝酸钠)库、水油相制备工房、硝酸铵溶液储罐区、管壳输送工房及综合材料库、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工房、控制室及乳化炸药震源药柱成品中转站台,其他工库房及配套设施均利用现有。项目以硝酸铵、硝酸钠、复合油相、珍珠岩等为原料,通过乳化、冷却、敏化、装药、压盖、封口、包装等生产工艺,年产乳化炸药震源药柱7000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 废气:项目物料上料、钢带冷却、散料输送过程产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喷码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企业采取工房封闭的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相制备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蒸发,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过滤器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经管道输送排入辽宁红山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洒扫标准限值,用于道路洒扫。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及泵类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通过以上减噪降噪设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珍珠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车间外的一般固废收集箱,定期外售。危险废物:①硝酸钠废包装袋、滤渣、废滤网、废包装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隔油沉淀池污泥分类收集后依托现有15m2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废炸药包装在不合格品工房产生,暂存,定期拿到销毁场销毁。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水油相制备工房、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生产工房、硝酸铵(硝酸钠)库、硝酸铵溶液储罐区、隔油沉淀池、危废贮存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输送管道等为重点防渗区;管壳输送工房及综合材料库、控制室、成品中转站台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等为简单防渗区。经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