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辽环发〔2022〕20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6〕52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692家企业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519家,由于停产、注销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73家。初评结果为:守信企业(绿标)446家,一般守信企业(蓝标)32家,失信企业(黄标)41家,严重失信企业(红标)0家,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意见。
一、公示期限
5月22日至5月29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901082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燕都街道人民路1号 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新政府大楼)
邮编:122000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