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睿光永椿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906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睿光永椿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三宝乡海丰村 | 朝阳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京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三宝乡海丰村,总投资440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拟安装1台单机容量为7500kW,轮毂高度160m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0kV预制式变电站1座。风电机组通过1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预制式变电站。预制式变电站拟以1回10kV送出线路接入系统侧变电站。配套建设风电机组基础、预制式变电站、集电线路等。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施工设备尾气,采用运输遮盖篷布、道路洒水、密闭运输等措施。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夜间施工运输及施工。运营期主要为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600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装袋、建筑边角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土石等。包装袋、建筑边角料全部运送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土石全部用于回填,不外排。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废变压器、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态:优化施工工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限制道路施工作业,不得新增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对临时占地恢复原土地使用性质,复耕、复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