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朝阳市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06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企业:

    因部分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调整、部分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一基双减”措施按要求进一步细化,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朝阳市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业源(固定源)执行本次调整后的应急减排措施。施工扬尘源、移动源、重点用车单位、货车白名单等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用车单位附加应急减排措施要求,仍按《关于印发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朝重专指办发〔2025〕23号)执行。

    应急减排措施发生变化的重点行业企业,应于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一厂一策)修订并履行报备程序。

    附件:朝阳市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调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