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和《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要求,现将2025年“无废城市细胞”拟命名授牌的40个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满。
公示期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接收反映上述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电、来函。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可附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1-3901065。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