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我市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管,营造公平健康的行业秩序,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布举报电话。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电话号码:110
市生态环境局电话号码: 0421-2614858
二、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三、注意事项
1. 如实举报: 提倡实名举报,请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 内容清晰: 举报时请尽量说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节等要素,以便于调查核实。
3. 保密承诺: 我们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