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朝阳市凤凰新城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906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朝阳市凤凰新城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 | 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海里村 | 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海里村,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2.6%。本项目拟扩建化验室和危废贮存点。办公楼内设2间化验室,对水质指标进行化验,每间面积为12㎡;2楼建设一座化验办公室,进行化验数据登记,面积为20㎡。扩建后面积不变,化验室负责监测日常运行的水质化验分析,年监测次数由52次增加到356次;危废贮存点面积由4.396㎡扩建至7.756㎡,贮存朝阳市凤凰新城污水处理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内容包括危废贮存点扩建(面积扩大)、分区建设,以及扩建部分的防渗。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及车辆,并采取定期维护,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化验过程中使用少量硫酸、盐酸等试剂配制,试剂使用完马上封口;化验过程中使用量很少,通过化验室门窗换风无组织排放。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设施处理。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增加的废包装物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培养基经高温高压灭菌锅无害化处理,暂存至一般固废点,定期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化验包装物和化验废液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