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项目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 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朝阳天星木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建筑面积500㎡,厂房内设置称量区、装卸区、完整电池贮存区、破损电池贮存间等,同时地面做防渗、防腐;设置截流槽、导流沟、应急池收集可能泄露的电解液,设置破损电池间收集破损废电池,设置碱喷淋吸收塔收集硫酸雾。项目建成后,废铅蓄电池年周转能力为6000吨。废铅蓄电池最大贮存能力为600吨,最大贮存量为200吨,设计转运频次为累计至200吨/10天转运一次,年周转 30次。 | 废气:项目施工期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在已有厂房内进行,适当洒水抑尘。运营期破损电池间内破损电池存放于耐腐蚀 PE 箱内,加盖密封,设置微负压抽排风系统将废气进行有效收集。硫酸雾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有组织排放硫酸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防渗旱厕,不外排。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碱喷淋吸收塔更换的废碱液不外排,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抹布和废防护用品及废碱液等全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地下水及土壤:为防止电解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系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各构筑物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贮存厂房地面、裙脚、破损电池间等采取重点防渗,办公区、原辅材料储存区等采取简单防渗。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泄漏、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采取分区防渗、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等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