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建平硕风张家营子10MW分散式风电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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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平硕风张家营子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张家营子镇 | 建平硕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沈阳蓝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张家营子镇,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0.88%。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MW,选用1台单机容量为10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配1台11KV箱式变压器,风电机组通过1回10KV地埋线路接入本项目拟建的10KV开关站。从10KV开关站通过1回10KV架空线路接入张家营子镇66KV变电站10KV低压侧母线接入系统电网(外送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设备尾气,采用粉尘遮盖苫布、混凝土料场挡墙、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或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夜间施工运输及施工,加强运输人员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运营期主要为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600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回收;施工挖掘剩余弃土、残土等施工垃圾全部用于修建道路,不外排。运营期箱变事故状态下产生少量的废变压器油,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全部回收处理。生态:对永久占地所造成的植被破坏进行补偿,对临时占地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 |
2 | 朝阳乌兰白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乌兰白镇哈叭气村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 | 沈阳联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乌兰白镇哈叭气村,总投资77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39%。安装2台180MVA的主变压器,新增220kV主一次间隔2个、66kV主二次间隔2个、66kV母联间隔1个、66kV母线设备间隔2个、66kV出线间隔11个、66kV电容器间隔4个、66kV站用变间隔2个。新增20MVar电容器4台、630kVA站用变1台,移设630kVA站用变1台。新增3800kVA的66kV消弧线圈2台。新增25m构架避雷针3支。本次评价不涉及输电线路工程。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设备尾气,采用粉尘遮盖苫布、混凝土料场挡墙、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车辆及物料清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及物料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不开展夜间施工运输及施工。运营期主要为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采用选择低噪声变压器和建设清水砖结构的围墙等隔声措施。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拆除的废旧电气设备,废变压器油,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旧电气设备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多余土方综合利用于朝阳乌兰白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联网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站内现有垃圾收集装置,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蓄电池及变电站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电磁:通过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与表面放电和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生态:施工期加强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文明施工,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变电站周边植被、严禁捕杀周边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