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时间:2025-03-10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研判,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我市扩散条件持续不利,预计本轮污染过程日AQI>150将持续72小时以上,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已达到升级橙色预警条件。为保障公众健康,降低污染程度,经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自2025年3月9日2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由III级升级为II级。按照《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现提前发布预警调整信息,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2024〕8号)《关于印发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朝重专指办发〔2024〕3号)《关于调整朝阳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朝重专指办发〔2025〕1号)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1)提前部署,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见附件2)全部按时落实到位,全力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

    预警启动期间,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日20时前将当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快报(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附件1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职责分工

    附件2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应急减排措施

    附件3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快报(模板)(1)

     

    朝阳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