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降低为黄色预警的通知
    时间:2025-01-26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会商研判,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已达到降低预警等级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自2025年1月27日0时起,将橙色预警降低为黄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同步降低为III级应急响应。按照《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现提前发布预警降级信息,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2024〕8号)《关于印发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朝重专指办发〔2024〕3号)《关于调整朝阳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朝重专指办发〔2025〕1号)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1)继续落实I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见附件2),持续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

    预警解除前,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继续于每日20时前将当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快报(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附件1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职责分工

           附件2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应急减排措施

           附件3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快报(模板)

     

                朝阳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