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11-07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6日我局对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辽宁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项目名称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辽宁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辽宁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朝环审〔2024〕14号)

       附件:关于国能建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辽宁建平沙海2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