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厂区内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中环祥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拟总投资1663.56万元,在凌钢厂区内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I、危险废物贮存库II车间,共计1655平方米,用于贮存凌钢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 |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现场挖掘及物料贮存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影响;运营期: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主要为破损电池储存废气、废矿物油、水浮油等含油危险废物贮存废气,破损电池储存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采用微负压收集+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废矿物油、水浮油等含油危险废物贮存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微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015t/a。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物料装卸碰撞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降低车速等措施防治;运营期产生噪声来自于风机、运输车辆及装卸碰撞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且设置隔音罩等措施。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废料、木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进行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对可再利用的废料、木材等,进行回收利用,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附近垃圾点;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碱液、废电解液、废托盘,均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环境风险:危废贮存库、截流槽、导流渠及集液池地面及裙脚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事故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