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07-30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局对国家电投北票常河营2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122000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北票常河营2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申报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国家电投北票常河营2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申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朝环审〔2024〕7号)

     附件:关于国家电投北票常河营20MW光伏发电项目重新申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