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朝环罚〔2026〕12号
    时间:2026-07-07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点击:

    单位名称: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3037654489666

    法定代表人:杨明

    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号             

    我局于2026年5月20日、5月2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6年5月20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级交办(国家级督察)线索,执法人员对位于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号的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进行检查。经查,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2026年5月20日、5月23-24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两次委托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厂界噪声及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5月20日夜间东厂界噪声值73分贝,超出标准值(4类区夜间标准55dB)18分贝;5月23-24日,昼间东厂界噪声值75分贝,超出标准值(4类区昼间标准70 dB)5分贝;夜间东厂界噪声值74分贝,超出标准值(4类区夜间标准55dB)19分贝;夜间南厂界噪声值58分贝,超出标准值(2类区夜间标准50dB)8分贝。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NZH2026F1467)1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NZH2026F1489)1份,共2份,由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2日、5月26日提供,证明了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事实;2、现场勘察笔录共1份,2026年5月23日由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证明了2026年5月23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厂界噪声检测、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现场人员拒绝签字不配合检查的事实;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部分)1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部分)1份,共2份,2026年5月23日由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证明了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厂界东侧、西侧昼间噪声70dB的排放限值(因在城市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属于4a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南侧、北侧昼间噪声60dB的排放限值(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厂界东侧、西侧夜间噪声55dB(因在城市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属于4a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南侧、北侧夜间噪声50dB的排放限值(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的事实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

    我局于2026年6月25日对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拟处罚内容,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申请。

    鉴于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噪声排放超过标准15dB以上(最高超标19dB)、首次实施违法行为、不配合检查(笔录拒签)、国家级督察、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小型企业。依据《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之规定,自由裁量取值比例60%。

    我局决定对朝阳市重型机械制造厂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00)。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持我局开具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上携带的缴款码,通过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辽宁省非税收入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丁建华       

    电话:15242150966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

    邮政编码:122000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