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5-12-30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 点击:


    2025年,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大气、水、固废等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

    (一)全面响应污染天气管控

    截至12月份,我市共开展11次污染天气应对和1次橙色预警污染天气管控,市执法队出动189人次,检查相关企业80家,发现6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检查相关商铺30家,发现并整改10家燃用散煤行为;联合交警执法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共开展8次路检路查,出动18人次,抽测61辆柴油车辆,58辆合格;3辆尾气不合格,交警依法处罚、生态执法人员对其下达复检通知书;执法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用车大户入户抽测25辆柴油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52台,提升了相关企业主动加强移动源管理意识;市执法队在国道使用遥感尾气监测车监测7667辆机动车。为保障2025年“元宵节”空气质量,调查了解216家企业,劝阻30家企业取消燃放烟花爆竹、3家企业减少燃放量,并参加烟花爆竹禁放区联合巡查防控工作,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贡献了执法力量。

    (二)全面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为防止秸秆焚烧叠加污染,全面落实省厅秸秆焚烧精准管控要求,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四级网格管控工作落实落细,要求各地第一时间将禁烧秸秆的要求通知到村民,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烧要求。2025年,全市共核查生态环境部卫星推送疑似秸秆焚烧火点1337个,其中:秸秆火点2个,非秸秆火或未找到1335个;追责1人次。

    (三)全面推进石灰窑企业整治

    市执法队制定了《朝阳市石灰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朝环函〔2024〕187号),从环保手续、工艺设备、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开展检查,并建立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每周调度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对35家涉石灰窑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不到位、出料口封闭不严、运输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等管理问题29个,全部完成整改;发现“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因封闭不严造成烟气直排等违法问题5个,处罚27.47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二、积极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

    (一)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2025年3月28日印发《朝阳市2025年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朝环函〔2025〕26号),组织开展沿河排污口排查,及时完善“一口一档”。

    (二)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查整治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分别组织召开检查动员会、本级工作会和全市工作推进会,联合农业农村局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2025年检查全市养殖场(户)3733家,发现问题1251个,主要涉及废弃物处理不规范(占16.99%)、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不全(占44.80%)、污染防治设施缺失/运行异常(占19.48%)、排污口不规范与污水直排(占1.42%)、其它问题(17.32%)。全市对104家企业立案查处,已下达决定书75份,涉及罚款金额23.847万元(包括8个免罚),其余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发布18起典型案例,录制两期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保铁军在行动》系列专题片,发放《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和引导防范作用。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计划,建立名录库企业1987家,完成“一单两库”的公示。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721家,发现并要求整改环境管理类问题31个,立案处罚1件,涉案金额35万元。下半年全市通过“辽宁省综合业务平台”完成执法任务279个,未发现问题。

    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组织开展涉危废、重金属、核技术利用、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环境风险隐患“回头看”,检查企业26家,发现并整改环境隐患问题5个,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据有关要求,排查涉盐酸、硫酸、甲苯等涉危险化学品副产品企业89家,发现并整改生态环境问题33个。

    按照《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排查台账82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查,发现问题12个,全部完成整改。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报废汽车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环综函〔2025〕5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机动车维修企业、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报废汽车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工作。截至目前,省厅推送废弃电子和汽车拆解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8家,已全部检查完毕;同时延伸排查29家,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2个;发放普法释法“一封信”35封。

    五、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

    组织开展自主验收领域弄虚作假检查排查工作,全市检查自主验收项目193个,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执法,严格核查省厅推送的异常数据线索,立案查处1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家。2025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4件,处罚金额1025.38万元;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14件,免罚金额21.34万元。市本级立案22件,下达处罚决定12件,处罚金额82.25万元;向省厅报送典型案例34例(畜禽养殖典型案例发布3批共18例,行刑衔接典型案例2批共7例,机动车检测领域典型案例1批共6例,其它类型典型案例3件),并在市局网站公示。

     六、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整改工作

    依据《关于报送严格规范行政检查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和函》《关于严格规范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市执法队下发《关于成立朝阳市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朝环函﹝2025﹞46号)、《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朝环发﹝2025﹞10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朝环综执发﹝2025﹞5号),自查整改问题4个。

    8月上旬,市执法队对凌源分局、喀左分局、朝阳县分局近两年执法工作开展法制稽查。此次稽查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线上依托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平台筛查违规线索23条;线下通过案卷审查、实地跟检、人员访谈、企业回访开展核查;针对突出问题启动“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形成闭环管理,累计抽查涉企检查材料4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20余份,实现“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全覆盖。此次稽查整改制度执行不到位(着装不规范)、 科技应用不足(非现场监管手段不足)、监督闭环不完整(整改问题无台账、未复查)、人员能力待提升4类短板22个问题,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七、积极开展监督帮扶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5年四季度将89家“雏鹰”“瞪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全市入单企业342家,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目前已完成正面清单报送工作,开展自动监控检查80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80次,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0个,因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原因,开展现场核实10次,极大减轻守法企业负担和执法人员工作强度,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是,持续加强对自动监控设施的非现场抽查,帮扶属地执法人员查处存在的问题,有力提高了自动监测数据上传的准确性、及时性。截至12月28日,自动监控数据即时传输率93.05%、补全传输率92.16%。主要原因为因停产等原因申请剔除考核企业,上级部门尚未审核。

    三是,持续推进重点监管单位信息披露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完成41家单位2024年信息披露年报填报工作;2025年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率为99%。

    四是,开展送法入企176家次。印发《致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一封信》55份;召开市直及两区3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会议,解读畜禽养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通报环境违法问题及畜禽养殖典型案例;观看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警示教育片;发放《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现场签订《畜禽养殖场(户)承诺书》。

    五是,发《关于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选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朝环综函﹝2025﹞101号),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35名启用“生态护航APP”,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加案件合议,“把脉”案件质量。2025年全市省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检查27人次,参审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合议13件25人次,涉及罚款金额0.59万元;收到监督建议56条,全部采纳或整改。

    八、积极开展事中事后执法监管

    2025年,强化审批与监管衔接,收到龙城、双塔分局移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报告表项目共计44家、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平台导出环境影响评价登记项目共计142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导出验收项目共计19家,及时纳入执法监管。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3786次,其中现场执法3516次、发现问题407个,非现场执法270次、发现问题17个;涉及行政处罚案件3件(包括1起未批先建案件)、实施排污许可领域行政处罚(免罚)4起。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100%。

    九、积极查处生态环境信访网络舆情

    截至目前,市执法队共办理“12345”“12369”两个环境信访平台投诉案件424件,网络舆情67件,其中省网络舆情15件,市网络舆情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