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环发[2024]45号(主动公开)
    时间:2024-12-31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点击:


    关于发布《朝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通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关于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工作部署,《朝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已完成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现将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朝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598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34%。

    ——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低于2020年水平。各县(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以上,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国考断面不低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3%以上。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朝阳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1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4%和12%。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朝阳。

    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16个,各县(市)区管控单元情况见《朝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附件1)。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1个,面积为9846 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98%;重点管控单元38个,面积为2781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12%;一般管控单元17个,面积7072 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5.90%,管控单元分布情况见《朝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件2)。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二级准入清单体系,包含全市总体准入清单和116个单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区分生态空间、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资源等要素,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要求,具体内容见《朝阳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3)。总体准入清单是全市生态环境分区分类管控的基本要求,体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单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编制每个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的主体责任,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二)强化成果运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推动信息化建设。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实施工作,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提升技术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应保持专业技术团队稳定,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动态更新成果质量。

     

    附件:附件1:朝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

    附件2:朝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件3朝阳市准入清单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