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况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4年9月,朝阳市共监测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库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 a 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朝阳市2024年9月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序号 | 所属县(市)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市本级 | 白石水库 | 地表水型 | 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