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122000
项目名称 | 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朝阳市建平县三家蒙古族乡 |
建设单位 | 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朝阳锦盛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建平县三家蒙古族乡朝阳百盛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利用朝阳百盛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内南侧现有闲置厂区,建设建平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锅炉房一栋,并配置两台65t/h燃煤锅炉(一用一备),同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设计供热面积约76.15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污染:本项目65t/h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技术+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组合处理方式,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90%、脱硝效率51%、汞协同脱除效率70%,锅炉烟囱P1高65m。 水污染: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吸污车定期清掏。锅炉废水经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厂内,不外排。 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及各种泵类、空压机,采取如下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少开门窗;风机排风处安装消声器;锅炉房内泵类增设局部敞开式隔声罩、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对风机、泵类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和维修煤栈桥,减少铲车运行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厂区加强绿化,达到消声、抑尘、净化空气及美化环境的效果等;换热站内的设备如水泵、电机、空压机等使用相应的隔音罩,将设备完整的包含在内;水泵和电机下方安装低频减震台,能够很大程度的降低设备振动,从而降低振动带来的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锅炉炉渣、除尘灰通过密闭管道直接运至车间内湿式除渣系统,经皮带输送至渣库,定期由专用罐车外售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存放于石膏库内,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更换后厂家带走再生处置;废机油装于密闭容器内,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污染:本项目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如下:1、确保锅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颗粒物(含重金属)的排放。2、采用含砷汞量低的燃煤做原料。3、在厂区内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环境风险:各生产区域、装置及建筑物间均设置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配置合适的消防系统和管理防范措施并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