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重特大并牵头协调较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二、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单位构成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40.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40.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0.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5.9万元,降低10.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预算执行率较高,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2240.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75.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2.项目支出1265.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5%。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27.53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预算执行率较高,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8.3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产生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35万元,项目支出1265.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53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预算执行率较高,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0.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万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1665.46万元,占74.33%;城乡社区支出478.19万元,占21.34%;住房保障支出34.99万元,占1.5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7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按实际发生额拨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本年度尚未完成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2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社会保险等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按实际发生额拨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4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工资等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按实际发生额拨款。
2.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3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
3.节能环保支出1665.46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1.82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人员工资。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116.83万元,主要是生态环境许可审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项目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47.08万元,主要是第三方监测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33.49万元,主要是执法大练兵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项目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365.11万元,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601.13万元,主要是水污染防治等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478.19万元,具体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8.19万元,主要是绩效奖等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34.9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9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参加出国(境)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8%。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125人、0.58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日常业务接待费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为无该项接待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8%,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5%。完成全年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比上年减少4.88万元,下降29.7%,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费、车辆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4.62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55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2.5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34.77万元,自评平均分99.8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对“排污许可评估及复核”“委托环境监测”等1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5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基本能够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排污许可评估及复核、委托环境监测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偿还世行贷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及时偿还世行贷款本金;二是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及时偿还世行贷款利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已经全部完成世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本年度无需再进行偿还,预算未下达该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调整年初预算。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二是未拨付该笔资金,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调整年初预算。
(3)“排污许可评估及复核(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67.76万元,完成预算的84.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技术审查和评估;二是有效保障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项目资金于年中拨付,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拨付预算资金。
(4)“网络中心机房维护费用(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日常维护工作;二是保障了本单位网络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故障维修及相应速度有待加强;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用户满意度。
(5)“委托环境监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49万元,执行数为10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本年度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监测目标;二是完成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项目资金于年中拨付,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拨付预算资金。
(6)“应对气候变化(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二是未拨付该笔资金,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调整年初预算。
(7)“噪声污染防治(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1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二是未拨付该笔资金,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调整年初预算。
(8)“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投诉案件查处、档案制作(2022)”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万元,执行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完成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可持续发展指标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二是持续发挥生态可持续指标。
(9)“2021年生态环境审批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二是未拨付该笔资金,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2022年项目预算批复中下达该笔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该项目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调整年初预算。
(10)“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及复核”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7.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49.08万元,完成预算的61.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审批项目报告书;二是完成报告书复核保障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项目资金于年中拨付,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及时拨付预算资金。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无
4. 财政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