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18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2022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辽宁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和《朝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朝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局网站公开生态环境系统的各类规划信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全面梳理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文件全文。

    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每日通过辽宁省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未来3天形势、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牵头单位: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2.推进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生态环境局网站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牵头单位: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3. 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包括: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牵头单位: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4.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和全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牵头单位: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配合单位:信息中心、有关科室和单位)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

    三、加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四、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研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出台政策的业务科室和单位牵头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通过办公场所、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单位简介、职能权限、服务指南、收费标准以及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牵头单位:各业务科)

    六、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

    1.对重要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要事前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事中对文件要点进行深入解读,事后对文件落实情况要认真督查,定期发布落实效果。

    2.要充分利用听证会、咨询会、专家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实现与行政服务相对人的互动交流,认真听取和采纳民声民意,努力实现民需民愿。

    3.加强对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留言板的管理与服务,明确专人答复网络问询,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

    4.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大文件类信息送交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增加政府信息的保有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实现公开规范化。

    (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申请人。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会同各科室、各单位落实)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组  长:厚春华

    副组长:王晓东  孙守堂  傅  博  郭大维

    成  员:杜  东  邢志杰  刘元浦  任勇军  刘  洋

    赵书兰  王旭东  谭  钰  高树旺  李满天

    钱志华  李晓文  侯文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

    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规划财务科)

    3.加大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局领导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批示要求,研究解决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尽快见到成效,取得较大进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下级环保部门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

    4.完善问责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问责力度。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

    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局办视情检查落实情况。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