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24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点击:

     

       

     

    第一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重特大并牵头协调较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52.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41.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7.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1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2.22%。主要是上年度尚未支付的项目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28.23万元,降低21.1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预算执行率较高。

    (二)支出总计3476.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7.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7万元。

    2.项目支出264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2%。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09.17万元,增长60.4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多;二是上年年底拨付资金于今年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76.44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保证金尚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02.96万元,降低75.7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结余相应减少;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2万元,项目支出264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9.17万元,增长60.4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多;二是上年年底拨付资金于今年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6.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16.64万元,0.48%;节能环保支出3196.11万元,占91.9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占5.76%;债务付息支出0.59万元,占0.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招商引资(项)11.05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超出部分为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9%,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超出部分为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没有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46.3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1.2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6.6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5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变化。

    4.节能环保支出3196.11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3.27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结转资金。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8万元,主要是维修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53.71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宣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302.73万元,主要是第三方监测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70.03万元,主要是执法大练兵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底拨付资金尚未支付。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485.41万元,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1162.61万元,主要是水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349.75万元,主要是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38.8万元,主要是其他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158万元,主要是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万元,具体包括: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节能环保(款)节能环保(项)200万元,主要是河流断面补偿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补充项目经费。

    6.债务付息支出0.59万元,具体包括: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0.59万元,主要是偿还世行贷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下半年本金及利息费用于次年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5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无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35%。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64人、0.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45%,主要是压减公用经费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5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65%。比上年增加178.65万元,增长475%,主要是新购置一台遥感监测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17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监测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过路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37万元,比上年增加50.7万元,增长6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交上年度取暖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7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3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3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批复资金不足,导致工作开展困难;二是资金批复周期长,部分项目结转至次年支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的争取和拨付力度;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部门评价情况(如有)。我部门组织对“无”等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对“无”“等项目分别委托“无”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二是无;三是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无;二是无;三是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