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拟订和监督实施地下水生态环境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指导、协调、监督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业废水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