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环函〔2020〕 号
关于市政协第188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包艳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的问题实事求是,所提的工作建议符合我市实际,对我们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稳中向好日趋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改革向纵深展开。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朝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朝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朝阳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党委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了有效落实,有力地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全市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11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2019年,全市投于13653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其中用于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达8779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4874万元。争取到位上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00万元,用于加快推进朝阳市海里污水处理厂和凌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建平县、喀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等工程。全市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是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市承办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624件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项,4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回头看”反馈意见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其余2项正在按序时要求积极推进。全市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扫黑除恶“百日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别墅整治、秸秆焚烧管控、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等多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坚持生态环境与公安、安监、国土、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联动,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案件952件,办理率100%,答复率100%,结案931件,结案率97.8%。
二、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事求是地讲,作为一个经济欠达、生态环境极度脆弱的资源型城市,近年来,虽然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有些问题您也点到了,并且点的很准确、很到位。
一是公众的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就整体而言,我市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烈,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自觉行为、当作生活的一部分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欠帐较多,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全面加强。目前,因受资金短缺所困,存在着部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存在着部分建成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运转乏力的问题,这些都影响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三是工作理念需要进一步转换。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日益进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阵地和大舞台,就我市而言,在工作理念转换方面没有真正跟上时代的步伐、跟上中央的要求。如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重发展、重经济而轻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四是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在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上还存在着联动协同有时不够到位、发挥合力不够集中的问题,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制度要求上有时存在着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够高的问题,在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上有时还存在着执法不够严格、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全市生态环境管理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始终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 “瓶颈”,也是我市同全省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忠实履职,久久为功,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载体,全面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生态环保氛围
充分发挥《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燕都晨报》和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宣传,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市情宣传,全面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继续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盯紧小康社会目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今年要全力抓好7件事:狠抓624件举报案件回访抽查、档案规范,必保6月底前销号;狠抓33处非正规垃圾点整治,必保年底前整改到位;推进凌源第二污水处理厂、朝阳海里污水处理厂建设,必保6月底前建成运行;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确保年底前利用率达到75%;狠抓违法毁林占地专项治理,必保年底前完成;狠抓15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必保10月底前全部达到标准;狠抓大凌河西支治理,必保断面水质达标。
二是勠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以中心城区为主,双塔、龙城和朝阳县于10月底前完成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做好城市扬尘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城区内商业网点、临建摊位、流动商贩燃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苫盖、抛洒遗漏和焚烧垃圾、落叶、废旧塑料等行为。开展燃煤设施排放深度治理及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已淘汰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行为,10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监控。10月底前,取缔城市建成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推进工业炉窑全面稳定达标排放,10月底前确保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完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继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落实属地政府的主要及有关领导包保责任,深化“河长制”落实,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厉查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完成主要排污口监督监测。继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全市1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25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调查工作。严格农用地及建设用地污染治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深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组织开展一般固体废物专项排查,督促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摸清基本底数,明确处置流向。
五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和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全市8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5%(26个)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确保6月底前组织完成禁(限)养区划定图形矢量化和畜禽养殖信息管理系统结果录入并公开禁养区内未关闭搬迁的规划养殖场(户)名单。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振兴中有关农村生态振兴的相关工作。对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进行调整评估,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补齐城区绿化短板。全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向上争取工作,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立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项目包装,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年初以来,我们已包装30多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加入国、省项目储备库,目前已经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省财政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计3245万元: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00万元、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专治资金1009万元、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6万元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散煤治理补助)330万元,分别用于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和散煤治理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省部署,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继续加强项目库储备工作,坚持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努力确保资金尽快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同时积极做好上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严格生态环保监管执法,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矿山矿业综合整治、绿剑行动、封山禁牧督察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检查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活动,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公安、法院、检察院、安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契机,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水平。
(五)加强园区规范化管理,积极服务全市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园区规范化管理指导帮扶,帮助园区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督促园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规划和规划环评认真清理整顿环境违法问题认真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规范日常管理。引导全市现有工业园区参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建设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局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加强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字: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0日
抄送:市人大办公室、市人大环资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