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朝阳市委员会第18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1-03-05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点击:

    朝环函〔202028

     

    关于对政协朝阳市委员会第183号提案  

    答复意见的函

     

    高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在朝阳市建立危险废弃物处理站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业危险废物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进一步做好工业危险废物治理工作献言献策。我局始终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为目标,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推动我市危险废物治理能力向前发展。

    一、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情况

    朝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位于朝阳县二十家子工业园区内。该园区内现有两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分别是朝阳市顺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能力3.5万吨/年),辽宁维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焚烧能力3万吨/年,远期13万吨/年处置能力),均于2019年取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两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建设规模、处置范围、处置能力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调研了我市实际情况,同时经过科学论证以确保处置我市大部分种类的工业危险废物。

    二、对设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的情况介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应由省级政府组织实施。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应建设在专门的处置危险废物园区内(如再生资源产业园),同时鼓励产废大户自行建设处置、利用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危险废物治理作为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到人头,治理措施具体到点位,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隐患,建立从问题发现、盯办、解决、到销号闭环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二)压实责任。对企业在危险废物治理工作中存在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的,未按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治理的,要依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在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联动机制。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对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

     

     

     

    领导签字: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61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