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7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2015年,我局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74号),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市环保系统在推进城市“创模”、污染减排、全市空气质量、环境执法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等重要政府信息,确保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阳光透明,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为公众监督环保、参与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 总体工作情况

    (一) 丰富公开形式、狠抓载体建设

    1.加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审批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朝阳市环保局责任追究制度》、《朝阳市环保局首问负责制度》、《朝阳市环保局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和《朝阳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岗位责任制度》四项工作制度,首先,将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办理,统一由窗口受理,并针对每项审批项目制作公示单摆放于环保窗口,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公示单将项目的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以及办理程序、办理期限、联系方式和费用等全部内容进行公示。其次,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科学履行“一标准”审批,实现了审批服务零距离、审批程序零障碍、审批环节零收费、审批质量零误差、审批对象零投诉。再次,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环保部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先后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在做出审批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做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专项资金,保障OA自动办公系统、环保门户网站、电子触摸、电子信息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环保信息。在各楼层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公示板、提示板,公开环保信息,重新编印朝阳市环境保护业务手册,向社会发放1000余册。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凤凰山环保徒步走、环保知识进社区等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展出环保宣传板60多块,向群众发放环保袋2000多个、宣传册500多本、环保宣传单3000多份。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刊发环保宣传稿件121篇,向市委、市政府各报送信息90篇,向市政府网站报送重点政府信息38篇,按要求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环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3.注重公开载体建设。设有专项资金,保障OA自动办公系统、环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转,电子触摸、电子信息屏、电子显示屏,时时处于完好状态。在各楼层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公示板、提示板,公开环保信息,重新编印朝阳市环境保护业务手册,向社会发放1000余册。

    4.利用局内网、LED大屏幕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并建档备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发生违规行为。

    5.为使环保网站运行更加安全、稳定,保障政务活动正常运行,对环保网站进行了升级。网站设计了: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服务、环境管理、党群工作6个一级栏目、39个二级栏目、29个三级栏目。全年包括部门文件、辽河治理、环境监测、污染减排、环保宣传、动态信息等信息共345条。

    (二)加大公开,完善制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环保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朝阳市环保局政务信息报送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朝阳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朝阳市环保局环保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朝阳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发表管理办法》、《朝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发表审核制度》、《朝阳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宣传手册》等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制度。

    (三)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去,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九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我局共出动工作人员30余人,接待群众10余人次,受理各类咨询诉求5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份,摆放环保宣传展板20余个。全局在听民意、解民忧、促公开、保公正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认可。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已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做到有登记、有备案,归档台账齐全,并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方式,对依申请公开及时受理并答复。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不履行公开义务或不正确履行公开义务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做好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今年我局利用利民热线领导走进直播间节目解读了新环保法和汽车尾气环保检测相关内容,使群众能充分理解新环保法及汽车尾气环保检测有关知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决策出台前,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解读,舒解群众疑惑,正面引导舆情,全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等各类媒体刊发环保宣传稿件121篇。

    (六)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受理4件政协提案,其中3件提案为主办件,1件提案为协办件。我局已通过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的共同努力,将协办结果及时报送到主办单位,主办结果按时送至政协提案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办理工作已按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答复完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共各类环保信息。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信息:2015年朝阳市共有国控源28家,其中废水国控源7家,废气国控源8家,污水处理厂7家,重金属企业6家,按照《2015年朝阳市污染源监测方案》,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朝阳市21家国控源开展监督性季监测,7家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月监测。截至目前,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开展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开展12次。已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网站公布国控源监督性季监测信息4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月监测信息12次。

    (二)空气质量指数(AQI)信息:朝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控系统,24小时全天候进行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根据自动监测结果的汇总,每天准时向辽宁省环境监测站上报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同时与朝阳电视台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朝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报结果,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首页每天公布空气质量公告。

    (三)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2015年朝阳市环境监测站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监测实验中心的要求,对中山、扣北2个饮用水源地断面、白石水库、阎王鼻子水库上、中、下游6个断面进行了按月的例行监测任务,并将数据及时、准确的上报至辽宁省环境保护实验中心数据库,截至目前,朝阳市环境监测站共完成了12次例行监测报送任务,已按要求公布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12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对朝阳市环保局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在朝阳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主动公开。项目受理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全文进行公开。在对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前再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告知听证权利。建设项目作出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并上传审批文件具体内容,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同时公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已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40条。

    (五)公开环境执法信息:2015年朝阳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所监管企业的污染源进行环境检查,并实时在朝阳市环保局外网环境监察专栏上发布环境执法信息,并在政务公开专栏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子专栏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信息,在污染源信息公开专栏行政处罚子专栏里公开了行政处罚案件。截至目前共发布环境执法检查类信息15条。

    (六)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局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里设立了环境应急子专栏,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今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七)公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今年我局在网站上公开朝阳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3条。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并不完全掌握。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对照条例认真查找政务公开不足、查漏补缺、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公开载体有待丰富。强化载体建设,抓好内、外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维护管理,提高点击率,丰富“三屏”显示内容,真正发挥电子媒体的信息传播作用。采取网络、媒体、宣传单等多种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公开不及时。适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内容,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工作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按照公开时限进行公开,公开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朝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