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度12月份大事记
    时间:2024-01-09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为落实《朝阳市“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2023年11月-12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历年推送的自然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遥感线索,抽查核验了我市1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35处疑似人类活动遥感线索和9处已整改完成点位。通过此次核查,落实了国家、省推送的自然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遥线索核查任务,扎实推进了自然保护区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巩固了自然保护区已整改问题的整改成效。

    2023年12月7日,中共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厚春华同志代表党组通报有关情况,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市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本次“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会议召开情况、查摆出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12月26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海军等一行来我市就共考断面大北海开展座谈交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守堂出席会议,建平分局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大北海断面基本情况及10月份、11月份的水质超标原因,并围绕下一步如何保障大北海断面水质实现考核目标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深化声环境质量监测,我局根据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23〕2 号)、《关于全面强化噪声监测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73号)要求,优化调整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并于2023年12月通过省级核定。通过此次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调整,朝阳市声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符合国家要求,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噪声监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