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3-12-04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破碎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4—20231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编:122000

    项目名称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破碎站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中三家镇
    建设单位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中三家镇,建设内容为新建5个破碎+干选工艺的破碎站,分别为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葛杖子1号破碎站及葛杖子2号破碎站。设计年破碎干选铁矿石分别为:20万吨、20万吨、20万吨、5万吨、20万吨。5个破碎站均建设破碎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干选。七号脉破碎站位于七号脉采矿区西北角,占地面积为3775m2;李家台子破碎站位于李家台子采矿区中间,占地面积为4581m2;刘子沟破碎站位于刘子沟采矿区中间位置,占地面积为7333m2;葛杖子1号破碎站位于葛杖子采区西侧,占地面积为1355m2;葛杖子2号破碎站位于葛杖子采区西北侧,占地面积为7800m2。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3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为12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9.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大气影响:本项目各破碎站破碎、干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中除尘系统处理形式,设集气罩+一套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99%,并配备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为各破碎站矿石破碎、干选环节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无组织排放源为装卸及铲装、矿石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装卸和铲装粉尘、运输道路扬尘等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加盖苫布、路面硬化,除尘效率为74%,车间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厂房、洒水抑尘方式,除尘效率为80%。

    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各破碎站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学校和医院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未来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采区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磁选机、除尘器风机等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大部分为固定设备。按声源性质划分,各设备可视为固定声源,且大部分属于连续声源,预测时可按点声源考虑。从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声环境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运输道路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项目运矿道路为砂石道路,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慢速行驶,夜间禁止运输,并减少鸣笛,严禁超载,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干选废石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与矿石一同进入企业选厂选矿工艺,不外排,危废依托各采区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