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3-09-06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2615300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122000

    项目名称国能辽宁北票200MW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北票市龙潭镇和西官营镇
    建设单位国能朝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朝阳北票市龙潭镇和西官营镇境内,总装机容量为200MW,选用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40台,并配套建设40座箱式变电站。场内线路采用35kV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新建的1座220kV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输电线路接入220kV电网变电站最终接入电网系统。年上网电量为493000MWh,等效满负小时数2465.9h,容量系数0.281。项目工程占地总面积32.11hm2,其中永久占地12.71hm2,临时占地19.40hm2。项目总投资118513.70万元,环保投资70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和车辆运输导致的扬尘及废气,采取施工场地和运输主干道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和处,全部采用商业混凝土。运营期:产生餐饮油烟,厨房操作间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排油烟风机放于屋顶,排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其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不低于60%。2、废水施工期:主要是施工车辆检修、冲洗排放的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冲洗废水,经沉淀澄清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在施工人员集中区设临时环保厕所,并且及时洒石灰,定期清掏,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作为肥料施入农田,不外排。3、噪声和光影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夜间施工运输及施工,加强运输人员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运营期:主要为风机运转、升压站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优化设备选型,加强设备维护。风机设置600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噪声敏感目标。为有效防治光影、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北票市政府承诺,今后不在本项目风机噪声防护距离和光影影响范围内批建新建住宅。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回收;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施工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修建道路,不外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得随意堆放。运营期:主要为风电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升压站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弃变压器;运营期主变、箱变事故状态下产生少量的废变压器油,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废铅酸蓄电池不在风电场内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主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箱变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集油池,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定期由具有资质的电力运营维护专业公司统一收集、清运并负责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升压站内设置一处面积为25m2的危废暂存间作为备用,在危险废物未得到立即处置时在危废间内暂存。5、环境风险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一座,容积50m3。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箱式变压器油箱下方基础内设置集油池,容积3m3。集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排入集油池,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6、生态环境本项目永久性占地多为风机占地及道路占地,其占地特点为点状或线状分布,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耕地。植被损失面积与周围植被总量相比,数量较少,而且本项目将对永久占地所造成的植被破坏进行补偿,对临时占地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破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风电场区域内无濒危、珍稀野生动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场区内及周围动物会逐渐适应于风力发电机组的运行噪声,基本不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活动空间,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