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小凌河总氮自动检测能力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16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项目概况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小凌河总氮自动检测能力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Y-2023-001

    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小凌河总氮自动检测能力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5000.00

    最高限价(元):285000.00

    采购需求:总氮水质在线分析设备三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6日09点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至代理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390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邮箱地址:lnjyjt@s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