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出2023年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3-04-25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4月3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执法人员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执法原则,在企业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情况下,给予“合法容错纠错”,让企业在主动纠错的同时,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杜绝“一罚了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让企业感受到温暖的同时更加自觉履行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4月10日,随着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朝阳市生态环境领域2023年首起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结。

    2023年3月24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朝阳市双塔区宝地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李家窝铺二期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向该单位负责人指出违法行为,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该单位负责人承认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朝阳市双塔区宝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李家窝铺二期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违法行为系首次发现,且在被执法人员发现后及时主动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该公司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符合《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中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经合议和法制审核,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对企业约谈教育后,决定免于行政处罚。这也是《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环境违法免于行政处罚案件。

    此案的办结凸显了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柔性执法,积极助推企业发展的执法帮扶理念。下一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统筹力度,全面实施差别化精准执法,坚持“包容审慎”和“宽严相济”的环境监管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宣传和监督帮扶工作力度,提高环境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水平,助力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朝阳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