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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17号
    时间:2022-08-30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朝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各系列评委会例会计划时间节点进行职称申报评审,超过规定例会时间评审的以实际例会时间进行备案核准,跨评审年度的不予受理。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省主管部门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2022年朝阳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 

              2.2022年朝阳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

              3.2022年工程、经济、农业系列高级职称报卷时间安排

              4.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组卷有关要求

    附件2-人事工作2022

    附件1-人事工作2022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