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度2月份大事记
    时间:2021-03-17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22日至3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处处长张万民带领第五督导组一行,赴我市开展环境安全和维稳督导帮扶工作。23日上午,督导组现场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帮扶,对企业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指导,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厚春华同志陪同。

    2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张丽华同志带队,向朝阳市委市政府反馈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27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2020年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29日至15日,按照省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部署,经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朝阳市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218日,朝阳市政府副市长孙永东同志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工作,副秘书长高鹏同志陪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厚春华同志汇报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孙永东副市长指出2020年市生态环境战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喜可贺。并对2021年工作任务提出要求。

    218日至22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示教育专题片。

    222日至26日,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督察专员刘阳明同志一行赴我市开展现场督察调研,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张丽华同志等陪同。

    225,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局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份,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联合市人社局、组织部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工作,共审核干部人事档案336卷。

    2月底,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修改稿)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