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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垂直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时间:2020-12-11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朝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朝阳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垂直管理相关工作,在改革中不断摸索新思路新方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

    201912月,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朝编发[2019]58号),组建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了原环保部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原国土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原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原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原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方面的执法权。

    市执法队实现增加编制21名。各县(市)实行“局队合一”,分局增加行政编制5名,执法队增加编制40名。为我市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了强力支持。

    二、完成执法队、分局挂牌。

    2020628日,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挂牌;20206月,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的7个县(市)区分局、7个经济开发区监管分局,5个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挂牌成立,标志着朝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迈入新阶段。